财政部正式发布新版《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办法聚焦五大核心指标,全面提升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质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实保障。
新版《办法》在原有政策实践经验基础上,紧扣当前农业发展新形势,将五大指标作为评价核心:
第一,资金拨付与执行效率。重点考察财政扶贫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出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资金等项目”或长期闲置等低效现象。通过细化时间节点和拨付比率,严控资金滞留环节。
第二,项目产出与目标完成度。从quantity和quality两个维度衡量扶贫项目是否按规划完成,如道路修建里程、产业大棚数量、技能培训场次等硬性产出指标,同时评估项目是否达到既定惠民目标。避免“纸面完工”或“形象工程”。
第三,经济效益与带动能力。聚焦资金投入带来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收益,包括项目收益分红、低收入农户增收幅度、合作社及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机制效果。强化对产业扶贫项目中利益联结紧密度的考核,防止“扶企不扶农”。
第四,社会效益与生态可持续性。考量扶贫项目是否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条件及人居环境,同时在生态保护背景下评价农业资源利用率和环境友好指数,防范开发式扶贫引发的生态损失。
第五,资金使用合规性与创新性。坚决严肃追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同时鼓励对资金打包整合、跨区域协作等财政资金配置新模式加以评优,体现财政政策扶优扶强导向。所有评价结果均将公开公示,接纳入社会监督。
为保证五大指标落到实处,新《办法》对评价主体和信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须在预算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完成资金绩效自评,各涉农主管部门在其职责内出具全程跟踪记录。下一阶段,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大数据多维评分模式引入综合评价后台,剔除人为切分的不合格证据,以此提供更加科学权威的数据流。中央财政将试点抽取35%左右重大项目实行绩效复核制,同时宣布对实干服务落地的高激励示范单位利用正面成果同各类专项进村服务相捆绑评价投资引领指数运用贷款优待条件与专项购股匹配经费申请程序资源补优激励式缩减核减手段予以率先倾斜权。
202,000亿元农业转移推送支与数十大高效评价中介已申请列入名单,多系统框架任务正式进入运行更新顺序回覆动态适配状况全国办公任务及备案工作进入收敛节奏步调。此次财政资金综合性改良在“五大指标一条主线又主体辅助”的操作下实现关口前梯预置预算执行的支优链条确保我国农产品驱动财富净增收稳定性上升。依照署、特遴选地方基工程及新型评价样板作为服务引势机通过不断升档资金建用复核实践再度推进绩效向导开创新农村精准确献制。}